各学院(部)、中心、研究院(所):
2020年秋季学期即将结束,本学期在各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实验室安全平稳运行,实验室管理工作稳步推进。在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为确保假期期间实验室人员生命、财产安全,防范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现将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深刻认识现阶段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特殊性和校园安全对巩固疫情防控成果的重要作用。各单位党政负责人要担负起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建设与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二、全面排查隐患,严格落实整改
各单位要在假期前组织开展一次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结合省审计组、2020年末学校检查、省教育厅飞行抽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系统梳理安全隐患清单,制定有效整改方案及时限,确保安全隐患和问题的整改及时、到位。要着重开展对剧毒、易制毒、易制爆、精麻类等管制类危险化学品,实验室特种设备,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等高危物品的采购、存储、使用、废弃物处置等环节的专项自查整治,防止安全风险隐患失控引发事故。
三、做好实验人员教育管理
各单位要组织实验室提前安排好实验计划(包括实验人员、时间、地点、实验项目等),做好实验人员进入实验室时间安排,严禁实验人员聚集。高危实验项目,请在实验前做好风险评估,制定风险防控措施;严禁单人开展高危实验活动;严禁在实验室进行与实验无关的活动。
四、做好寒假期间东莞校区实验室大门维修工作
东莞校区有部分实验室大门需要喷漆翻新,请相关实验室联系人(附件1)与维修公司(联系人:韩经理15017111258)对接,配合在寒假期间完成实验室大门维修、翻新工作。
五、做好实验室水、电、气、仪器设备等安全管理
各单位要针对春季梅雨潮湿天气做好防范措施,在无实验任务情况下,应确保水、电、气和仪器设备处于关闭状态,不能断电的仪器设备应安排值班人员做好管理;离开实验室前务必关好门窗,关闭水源、电源、气源和加热源,严防溢水、漏电、火灾等事故发生。假期无开展实验的实验室在学期结束时张贴封条,东莞校区到行政楼603(联系人:韩老师13538389994)、湛江校区到综合楼306(联系人:金老师15768236402)领取封条。假期需要开放使用的实验室,请于1月10日下午下班前将寒假期间实验室开放登记表电子版(附件2)发送到sysglk@gdmu.edu.cn。
六、做好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各单位要认真核查危险化学品台账,严格遵守易制毒、易制爆、剧毒、精麻类等危险化学品采购、运输、存储、使用和废弃处置各环节管理规定。严格落实专人专柜保管制度,严防发生丢失、泄漏、污染和爆炸等安全事故。
七、做好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
各单位要系统梳理和摸排本单位开展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项目情况、实验室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管理情况等,强化生物安全防控意识,落实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具有传染性、致病性的菌种、病毒须严格按有关规定保存、运输和使用,用毕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
八、做好实验室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操作高压灭菌锅应在具有安全操作及管理资质人员指导下进行。要保证气瓶存放场所通风良好,气瓶使用操作规范;使用前须检查瓶体状态,核对瓶体标签,做好使用登记,不开展实验时关闭主阀门,远离热源。
九、做好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安全管理
各单位要按要求分类收集和暂存各类危险废物,实验室产生危险废物要存放于固定区域,确保存放危险化学废液场所通风,并张贴明显警示标识。实验动物尸体回收按照实验室动物中心有关规定。
十、做好实验室疫情防控工作
按照国家、省、学校疫情防控规定,做好假期开放实验室的疫情防控防护工作。
十一、做好应急值守及信息报送制度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岗位值班责任制,安排专人值班巡查实验室,对重大危险源应做到定时巡查和记录。请于1月10日下午下班前将寒假期间实验室人员值班表电子版发送到sysglk@gdmu.edu.cn。
突发事件联系人:湛江校区 金老师(15768236402)
东莞校区 韩老师(13538389994)
部门负责人 徐老师(13929236827)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