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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我校2020年国庆节、中秋节放假通知
2020-09-29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916号) 《教育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教育教学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教艺体厅函〔202022号)和广东省教育厅相关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经研究,现将学校2020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01日至108日放假,927日(周日)、1010日(周六)上班。927日(周日)补 107日(周三)的课程,1010日(周六)补108日(周四)的课程。

二、相关要求

(一)研究生院、教务处、继续教育学院和各教学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假期前后的教学工作,严格考勤管理,确保教学工作有序进行。

(二)学校教室、图书馆要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的要求对学生有序开放;各单位各部门要关心关爱师生到位,扎实做好假期间师生学习、生活、体育锻炼等保障工作,统筹常态化疫情防控与节假期间师生校园文体活动,丰富师生假期生活。

(三)相关单位要加强对重点部位的检查,排除安全隐患,做好防火、防盗、食品安全、卫生防疫等后勤保障和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校园平安。

(四)各单位、部门要安排值班领导和工作人员,做好校内师生的工作、学习和其他安排,值班安排计划于927日前发送邮箱xxbgs-bg@gdmu.edu.cn向学校报备。落实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如遇重要情况要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学生工作负责人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值班人员要在岗在位。

(五)请广大师生员工自觉遵守、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做好个人以及家人的防护,提前做好出行规划,出游尽量选择区内游、市内游、近郊游、周边游,避免去人员过于集中的公共场所,坚持“1米原则”。在校师生“非必要不离校”,教职员工“非必要不离开住地”,中层以上干部原则上不出省,确因特殊情况需外出,须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教职工请销假管理详见附件2关于国庆节、中秋节假期教职工管理的要求》,学生请销假管理详见附件1《关于国庆节、中秋节假期学生管理的要求》。

(六)师生在旅途中,如遇突发事件,或沿途接触到发热的同行者,需要在入校前告知学校,并按要求落实健康管理措施。要妥善保存旅行的交通票据,记录乘车时间和登车地点,以便后续可查。如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立即到当地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以上未尽事宜,按照学校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执行。如遇疫情风险等级、上级和属地疫情防控政策规定调整等情况,按照最新规定要求执行。

附件:1.关于国庆节、中秋节假期学生管理的要求

2.关于国庆节、中秋节假期教职工管理的要求

3.教职工国庆节、中秋节假期前往省外低风险地区审批表

校长办公室

2020923

附件【附件1.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2.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广东医科大学教职工国庆节、中秋节假期前往省外低风险地区审批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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